为了进一步规范政府集中采购项目评审专家劳务费的发放,减少现金流动环节,根据我局实际情况,现将评审专家劳务费的发放办法变更如下: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只适用于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加政府集中采购项目评审、采购文件论证等工作专家劳务费的发放。
二、评审劳务费支付
1.评审活动结束后,工作人员提供《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评审专家劳务费发放表》,由专家填写本人姓名、身份证号、评审时间,并经专家签字确认后,作为评审劳务费发放的凭据。
2.评审工作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我局以银行转账方式向评审专家支付评审劳务费到专家本人的银行卡上。
三、专家个人账户信息采集
1.为保证专家权益和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即日起至2017年3月20日,登录“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在“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信息采集”栏目里准确填写姓名、身份证号、银行卡号和开户银行名称,确保信息采集工作及时完成。
2.请评审专家认真核对填报信息,避免因相关信息不完整、不准确导致不能按时收到评审劳务费,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本办法自4月1日起执行。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7年3月6日